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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不破楼兰终不还

李世民手中的火枪在雷霆般的爆响声中,突然喷出一道火蛇。

子弹瞬间穿透了十几米外的木板!

砰!

木板坠地,上面已经多了一个大洞。

群臣楞在原地,半天才反应过来。

随即,是一阵潮水般的惊叹。

“好厉害!”

“果然声如雷霆,势如闪电!”

“好吓人的神器!”

这时,一个武将壮着胆子走到木牌前,拿起木牌看了一遍,又用手指量了一下木板的厚度,顿时咋舌道:

“陛下,真神器也!”

“这木板厚足有近一寸,隔着这么远的距离,竟然一枪就能轰出一个大洞出来!”

“若是士兵穿着的皮甲,甚至铁甲面对此枪,也定能一枪将其穿透!”

“怪不得六皇子殿下能够将突厥狼骑打的狼奔豕突!”

李世民得意的一笑:

“谙儿的火枪恐怕比这个还要厉害!”

“据朕所知,谙儿他们拿的乃是火铳,长约三次,粗约半寸,所发的火弹比朕手里这种还要大上一倍,两军对阵莫说皮甲,铁甲也能轰的破碎!”

一群大臣听说李谙手下的骠骑卫手里的火枪更加厉害,都不禁赞叹连连。

许多大臣更是直接拜倒祝贺李世民:

“陛下,六皇子如此聪慧英武,还未到达肃州就得此大捷,实乃陛下之幸,大唐之幸!”

“大唐有六皇子,当是天降奇才!”

“陛下,六皇子如此英明神武,回长安时陛下当真要好生奖赏才是!”

“连谯国公和黄君汉将军都如此钦佩六皇子,可见殿下他当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文治武功不在陛下之下啊!”

一群大臣心中震惊,又赶上李世民心里高兴,当真是不吝溢美之词,一顿马屁狂拍,把李世民拍的心里美滋滋的。

夸他的儿子,那不就是夸他嘛!

毕竟,只有咱老李有这么好的种子,才能生出这么好的儿子!

这个时候,群臣就算是马屁如潮,一贯喜欢当面泼冷水的魏征等人也不好说什么。

毕竟,李谙的功劳和能力那是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着呢!

群臣之中,唯有长孙无忌几个人默然不语,心情实在说不上是愉快。

他们保的是九皇子李治,长孙无忌的亲外甥!

这时候,李谙得了大功,又研制出这么强的火器,不就又把李治比下去了嘛!

李世民等他们把自己拍的舒服了,忽然道:

“各位,朕准备出一份特别刊的长安日报,专门登载这次大捷!”

“除了战场的消息之外,我准备让诸位爱卿吟诗一首,也都登在报纸上,以为大唐功绩增光添彩,各位觉得如何?”

“此事甚好!”

“臣附议!”

一群大臣纷纷应和,但却没有人肯当场吟诗一首。

没办法,诗这玩意又不是屁,说放就能放的出来!

再说,这些大臣擅长的是君臣之道,治国方略,很多人并不具备诗才。

李世民看到群臣虽然附和,但却没人敢上来吟诗一首,便皱了皱眉,看向一旁的程知节。

这位原名程咬金的大唐第一福将,向来是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吟诗作对。

不过既然群臣都不敢写诗,就让这位福将来抛砖引玉,就算是引群臣一乐也好,省的大家一听到作诗就紧张。

程知节一听,便笑了起来:

“陛下,谁不知俺老程是粗人一个,你让老程砍人还差不多,作诗……嘿嘿,您这是让张飞绣花,拿老公鸡下蛋啊!”

程知节说话向来不拘小节,一番话说出来,顿时引得大殿上一篇哄笑。

李世民也笑道:

“怕什么!大家都不敢写诗,你就出来做个样子,就算写不好也没什么!咱大唐的将军打仗一往无前,写诗难道就怕了?”

程知节一听,便笑道:

“既然陛下说了,那俺老程就献丑了!”

说完,他挠了挠头想了想,便清了清嗓子:

“皇子殿下打突厥,未到肃州已大捷。六万狼骑全打散,骑猪北逃屁股撅!”

他这首诗做的不伦不类,而且最后一句明显是为了押韵,所以用了个十分粗俗的屁股撅的姿势做尾巴。

一群大臣听了都不禁大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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