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弘光朝,吴三桂拥有正面的形象,事实上,他被看做功臣和英雄。尽管山海关自他手中献出,然后又作为先锋引多尔衮入京,南京上下却不以此为多大的罪恶。后者看重的,是他联手清兵、击溃李自成,为崇祯皇帝报了仇。那时,人们普遍认为,平西伯真正尽到了对于君主的义务,是为人臣者之表率。五月末,户部侍郎贺世寿在其奏疏中,正是这样评价吴三桂,同时抱怨其他武将的渫黩:如吴三桂奋身血战,仿佛李、郭(指唐将李光弼与郭子仪,二人以平安史之乱垂诸史册),此乃可言功拜爵,方无愧色。若夫口头报国,岂遂干城,河上拥兵,曷不敌忾![5]
这完全不能说服我们。作为现代人,不妨谅解古人奉守忠君之道,而引狼入室却另当别论。吴三桂之为我们不齿,主要在后者。而令人意外的是,当时评论几乎不曾涉及这一点,就好像那是一个盲点。
问题出在哪儿呢?
在多尔衮致史可法那封著名信件中,关于吴三桂,作者引用了一个中国典故:“独效包胥之哭”[6]。故事发生在春秋末年。公元前506年,伍子胥率吴国大军攻破郢都,楚大夫申包胥“走秦告急,求救于秦”,“昼夜哭,七日七夜不绝其声”,秦哀公终为所动,“乃遣车五百乘救楚击吴。”[7]假如我们为明人对吴三桂“引狼入室”无动于衷感到困惑,可以到这典故中寻找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