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quo;三杰”方苞、刘大櫆、姚鼐,被尊一代文薮。
五
是否意味着,南方民众拥护与爱戴朝廷呢?非也。朝政陋劣、官奸吏猾、师如虎狼,这些都是不分南北的。王朝种种弊窳,北方有的,南方一点也不少。如果北方民众满怀厌憎,南方民众也没任何理由感到喜欢。
我们借桐城一支官军,略觇其情,其为罗九武所部。由它的表现,我们可以知道所谓官军在残虐居民上,是怎样不让“流贼”。戊寅年(1638)十月,张献忠再围桐城,城内守军即罗九武部。到十二月,城中食匮,“多饿死,或割死人肉以为食”。纵当此时,城内官军仍不中断“入人家劫掠”,“十百为群,横县中”。这时,典史张士节出面召集“少年数百”,说:“贼乱于外,兵乱于内,一县中如困汤火。今吾与若等溃围力战,或以是激励三军之士,而少纾贼祸。”他要率这几百青年,组成敢死队,出城杀敌,冀能以此激励官军士气,转变“贼乱于外,兵乱于内”态势。“少年皆从之,于是歃血祭纛,每夜出袭贼,断贼头,夺其马牛及其粮食”,颇为成功。不料,战罢回城,“皖兵辄要劫之于路,而谓所杀者皆官兵,于是少年皆逃散,不敢复杀贼。”[22]后来,张献忠又引兵他去,桐城因解围,而这居然被罗九武引为己功,“自以城守功高,骄悍不可法度治,时时劫掠居民”。人民不堪,诉于地方官张亮。张亮是正派人,是非分明,“右民而左兵”,于是“兵皆怨,相谋作乱”。桐城的灯会很有传统,癸未年(1643)元宵节,罗九武假装好意,以“逆贼远遁”、“以示休息”,提议准许民众放灯,“固请之”,县官也就同意了。“居数日,军民皆送灯公堂,兵忽乱,驱民尽击之”。显然这是策划好的恶作剧,向县官当面示威,以报复后者胆敢向着百姓。这样,“桐人苦兵之扰也,纷纷渡江而南,张亮恐邑空虚难守,禁之不能止。”[23]罗九武并不因此稍敛,“自谓城守功高,桐之子女玉帛相随入两营者,不可胜计”。福王立于南京后,罗九武升了官,“乘中外危疑,益肆剽掠无忌。”乙酉年(1645)四月,左良玉东犯,“安庆戒严,罗九武等乘间遂掠仓库”;四月八日夜,罗九武在桐城“命其兵作乱,大掠三日乃止。十七日,分兵入西乡焚掠。又数日,分兵入东乡、南乡、北乡焚掠。少妇幼女男子,被掳者凡五六千人,相号于道”。[24]直到清兵打下桐城,此害方除:“散其所部兵。凡所掠子女,俱令释去”,“斩九武等于市”。[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