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叶梦得的《石林避暑录话》等,也均记载有苏洵写此文的有关情况,颇为可信,没人怀疑。
然而到了清代,李绂的《穆堂初稿·书(辨奸论)后》提出质疑,认为张方平的《墓表》与苏轼的《谢书》,包括《邵氏闻见录》中的这篇文章,都是邵伯温为攻击王安石变法而创作的“赝品”。他以这样的逻辑进行论证:马贵与《经籍考》列苏洵《嘉祐集》为十五卷,而世传所刻多至二十卷,书名也不同,有的又增附录二卷,意必有他人赝作阑人其中。近访得明嘉靖壬申年太原守张镗翻刻巡案御史澧南王公家藏本,确为十五卷,其中独无所谓《辨奸论》之文,可证此文为邵伯温伪作。
有学者指出,上述论证是不可信的。欧阳修《苏允明墓志铭》就说:苏洵“有《文集》二十卷。”曾巩《苏允明哀词》也说:“明允所为《文集》有二十卷行于世。”张方平《文安先生墓表》还是说:“所著《文集》二十卷”。可见苏洵最早的文集就已为二十集,后来有人编的十五卷本,定有不少遗漏。其实,除十五卷本以外各种版本,包括南宋绍兴年间刊刻的十六卷本等,都收有《辨奸论》。
李绂还以为,《辨奸论》一文始见于《邵氏闻见录》,该书编于绍兴二年。到绍兴十七年,婺州州学教授沈斐编苏洵文集,才载有张方平的《墓表》和苏轼的《谢书》。由此认定“三文皆赝作”,“疑《墓表》与《辨奸》皆邵氏于事后补作也”。尤其是《墓表》中有如此表述:“嘉祐初,王安石名始盛,党友倾一时,其命相制曰……”李绂驳论道。荆公命相制辞在熙宁二年(1069),而苏洵卒于治平三年(1066),“皆非其所及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