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荆襄疏》中向朝廷献计,认为应当乘此机会处置荆襄流民,以免死灰复燃,遗患无穷。他提出了处置荆襄流民的方案——在流民中推行附籍与发还原籍相结合的政策,以消除隐患。具体的做法是:住种已久、愿意附籍者,允许附籍并纳粮当差,成为编户;不肯附籍者,发回原籍纳粮当差。发还原籍的政策,是传统的对付流民最为省便的办法。然而,这些流民原先就是因为原籍地人口与耕地的比例失调而被迫流离他乡的,发回原籍的政策自然会遭到他们竭尽全力的抵制。而对于前一方案,当地官府则必须花费大量精力登记土地、编排里甲,故而地方官员并不认真推行。这就使得先前的矛盾一直没能得到妥善解决,终于导致了数年之后流民再次发动更大规模的反抗。
成化六年(1470年),刘通的部下李原(李胡子)和小王洪再次起兵造反。李原起义后,自称“太平王”,转战于湖广南漳、河南内乡和陕西渭南三省交界地区,随从的流民多达百万人。明朝政府任命都御史项忠总督河南、湖广荆襄军务,与湖广总兵官李震协同镇压。项忠一方面集结25万精锐部队,分八路进攻。另一方面又遣人入山,招诱流民出山复业。在项忠软硬兼施的剿抚政策下,数十万流民先后出山,从而大大削弱了义军的力量。成化七年(1471年),李原和小王洪等人先后战败被获。项忠自食抚恤流民的诺言,对起义农民不分首从残酷屠杀,并将山区的一般流民也一律驱逐。有的流民从洪武年间开始就居住于此,而且已附籍,但项忠却不分青红皂白,一概加以剿灭,以致死者枕借,惨不忍睹。参加起义的流民,有一部分乘船被解往湖广、贵州等地充军,途中发生了瘟疫,很多人病死之后被弃尸江浒,臭不可闻。项忠还强迫被骗出山的流民还乡,当时正值盛夏酷暑,许多人或因饥渴而死,或因疫病而命丧黄泉,死亡惨重。据记载,此次还乡“复业”的百万流民之中,被沿途折磨致死的多达数十万人。经过疯狂的大屠杀之后,项忠踩着流民的累累白骨踌躇满志,竖立了一块“平荆襄碑”。然而,许多人对于他的滥杀无辜极为愤慨,他们将“平荆襄碑”称为“堕泪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