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请修武备。八月,外戚张氏有河间赐地400顷,还想并吞近旁民田千余顷,同时请求每亩加税银二分。户部尚书周经认为,河间之地多低洼,因为久旱,农民就占用干涸河滩地去耕种,一旦雨涝就马上被淹没,如果对这种地加税,将会留下无穷的弊害。疏上三四次,孝宗听其言。后有雄县退滩地,献给东宫做庄田,孝宗根据周经前奏,把占民滩田者都判了罪。一时贵戚近倬类似的陈请,一律依法判罪;此后,贵戚近俸们稍有收敛,不再疯狂占夺民田。
弘治十一年(1498)十月,太监李广因左道见宠任,权倾中外。后来幼公主出痘死亡,太皇太后归罪于李广。李广畏罪饮鸩而亡。孝宗下令搜查李广家,得到李广纳贿簿一本,其中有,某送黄米几百石,某送白米几千石。孝宗问左右,李广有多大肚子,能吃多少,为什么一送就如此之多?左右回答说,黄米是指金子,白米是指银子。孝宗大怒,下诏抄家治罪。十一月,议修清宁宫,兵部尚书马文升请求调拨宫廷银库钱,不要为此征派百姓,同时停止到四川采伐木材。孝宗同意。六月,刑部侍郎屠勋上告寿宁侯夺占河间地区民田,上奏中说,食禄之家不言利,况且河间又是太后诞毓之乡,而与小民争尺寸之地,很不妥。孝宗非常满意屠勋敢于直言切谏的精神,采纳了他的建议,清退所占民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