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东西占为己有,有失陛下的身份”,并补充说,不可以“用法律来强迫”国民。亨利二世大发雷霆,发出了一个重大的誓言。据爱德华·格里姆(贝克特的同时代人,著有贝克特传记)记载,亨利二世向大主教吼道:“以上帝的双眼起誓!它一定会以赋税的形式进入王家金库:你胆敢反对,太不合适了,因为没人会违背你的意志去反对你的人。”
但大主教面无惧色:“陛下,您发誓时提及了上帝的双眼,出于对它们的敬意,我的所有土地或者教会的产业,一个铜子都不会交。”其实贝克特本人从郡长酬金改革中并不会损失一分一毫,所以他的这个举动实在太顽固了。但这显示了他欲在自己的新位置上证明自己的价值和阻挠国王雄心勃勃改革计划的决心。
在这年夏天,先前的朋友反目成仇,关系持续恶化。犯罪僧的问题悬而未决。亨利二世从他的谋臣那里得知,自他登基九年以来,有一百多起谋杀案和数量不详的其他罪案是由教士犯下的,这些人逃脱了王室法庭的惩罚。贝克特将几名犯罪僧处以流放和烙印之刑,将其他罪犯终身监禁,希望借此让亨利二世从根本上改革法庭司法权限的计划流产,但这还不足以说服国王。亨利二世不认为事情可以维持下去。1163年10月1日,亨利二世召集全国的教会权贵们到威斯敏斯特开会。他向听众讲了话,要求他们服从和遵守国家的古老风俗习惯。一场激烈的法律辩论爆发了,王室和教会的律师们唇枪舌剑。亨利二世要求主教们认可,犯罪僧在被教会法庭判处有罪之后,就应当被移交给国王的法庭,进行肉体处罚。如果主教们不肯同意,就必须说明,自己是不是打算遵守“英格兰的风俗习惯”中的任何一条。在贝克特领导下,伍德斯托克的主教们回答说,他们会遵守英格兰的风俗习惯,“但不可违背我们教会的荣誉”,这个回答模棱两可,实际上是保留了将教会法置于比王室法律更高地位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