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这是一种恐怖的仪式,被告会被捆缚起来,浸入池塘、河流或湖泊。如果沉下去,就表明嫌疑人是无辜的;如果浮起来,则证明他有罪。处置罪犯的刑罚包括肉刑(砍掉罪犯的右脚)、流放或者死刑。罪犯的财产会被没收,缴纳给王室。
根据《克拉伦登条令》,听命于王室的郡长们在调查犯罪时有权干预大领主的私人司法辖区。“任何人,无论在其城堡之内或之外……不得阻挠郡长进入其宫廷或土地。”这是《克拉伦登条令》的规定。这的确是一项革命性的举措,使得国王的司法权触及(或者意在触及)了英格兰的每一个角落。现在,国王的法律明确无误地凌驾于其他一切司法权之上。在法律和司法方面,亨利二世已经宣示自己是一国之主。
1176年,在叛乱结束之后,这种理念的象征意义比过去更重要了。这年1月,《北安普敦条令》对十年前在克拉伦登颁布的法律予以重新发布、修改和加强。大叛乱造成的动荡大大增加了秩序的败坏和犯罪的滋生,因此刑罚变得更加严酷:被判处肉刑的罪犯现在不仅会失去右脚,右手也会被砍掉;在“冷水神判”中幸存下来的人,如果仍然有重罪嫌疑,就会被放逐。为了给人民带来司法正义,亨利二世及其谋臣将英格兰划分为六个巡回法庭辖区。直属王室的法官们开始巡游全国,他们的使命是惩奸除恶,恢复英格兰的秩序,同时还要将国王的法律确立为最高级和最终形式的公共权威。法官们对过去发生的犯罪也进行了追诉调查,以确保王室法官们能够惩罚(《克拉伦登条令》所称的)“所有罪行……除了在战争期间犯下的性质较轻的盗窃和抢劫行为,如盗窃和抢劫马、牛及价值较低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