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意志,并执行这些改革条令呢?这个问题在过去的宪法危机时没有得到解答,在1311年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解答。在此之前,这样的事情在历史上一再上演——诸侯试图强迫金雀花国王践行改革,后者坚决抵触——都以内战告终。但诸侯别无选择,只能尝试。
有一个要求是可以执行的:放逐皮尔斯·加韦斯顿。就像1308年一样,改革派诸侯向加韦斯顿发起了新一轮攻击,指控他是王政所有欠缺不足的罪魁祸首。改革条令中写道,加韦斯顿“蛊惑国王误入歧途”,“巧舌如簧,以各种伎俩诱骗国王,败坏朝纲”,并且“使国王与他的封臣们疏远”。诸侯还怪罪加韦斯顿在没有得到他们许可的情况下就发动战争,控诉他在空白的特许状上盖章,“欺骗国王和王室,盗窃其产业”,并“举止狡猾、奸诈和阴险,令王国蒙羞、遭受损害”。这是爱德华二世一生中第三次面对诸侯的愤怒要求:将他的义兄加韦斯顿流放,这一次不仅“逐出英格兰,还应逐出苏格兰、爱尔兰和加斯科涅,以及英格兰国王治下的每一块海外领地,永远流放,不得归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