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首都重庆,在家只停留了半小时,连饭也顾不上吃。就带上这个纸包匆匆赶去报馆。《大公报》重庆版正在紧张的筹备中。他将纸包交给曹谷冰,打开一看是用麻绳包扎得很紧的钞票,曹问明缘由,转身交给了会计。陈纪滢表示,如何处理这笔钱他都不管。第二天。张季鸾和其他报馆同人为他接风洗尘后,曹谷冰告诉他,已经和张先生商量好,这两千块钱绝不能平白无故地接受,决定这样处理:等《大公报》在重庆复刊,每天给盛世才航空寄5份报纸。报费和航空费加在一起,一年正好两千块钱。已交代发行课去计算,先给盛寄去收据,另外以报馆的名义写信感谢其盛意,告诉他处理这笔赠款的办法。这样做真是恰到好处,既不违背人情。又不算白白地接受“红包”。
这段真实的故事在陈纪滢《我的记者和邮员生活》中有详细的记载,我读了很感动,不仅为那个时代一个记者的职业操守,更为那个时代一家民营报纸坚持的原则。从这个故事,我们可以体会到给新闻记者送“红包”,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民国初年军阀贿赂记者和报馆的花样多得很。一个记者如果不能拒绝“红包”的诱惑,将会败坏报社的名声;一个报社如果不能很好地处理这样的问题,就不可能赢得社会公信力,建立报纸的声誉。在这方面,《大公报》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做出了一个很好的示范。胡政之、张季鸾那一代报人和受他们言传身教影响的年青一代。他们的往事很值得重温。当年陈纪滢曾对盛世才说过这样一番话:“应得的钱,再多我也接受。不应得的钱,一分一毫,我也不取!我的工作,只是本诸良心与岗位所作的,假若掺杂了任何不正当的企图,我的工作,就毫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