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三太子案”(定王),满清尽屠崇祯诸子,以绝明嗣。不特如此,雍正二年,继假袁妃后,清廷故伎再施,“于旗员中比附一人”,指为“太祖(朱元璋)十三子代王之孙”,封“延恩侯”,混充朱姓后人,“以饰观听”,继续假仁假义之表演。[83]
十一
“行货正品”现身北京,王之明必不可能为真。恰于此时,史可法接到左懋第就北京太子案发来的密报,于是奏闻朝廷,支持将南太子判为假冒:“是太子不死于贼,诚死于虏矣。北方之太子方杀,而南方之太子又来,此理与事之必无者也。”[84]
至此,南来太子一事可谓昭然若揭,虽有一二疑点,也都不难解释。如少数北京旧阉一见王之明“抱足大恸”,在此辈而言,与其说发乎理性和明辨,不如说多半是奴性使然。尤其低级别太监,主奴意识根深蒂固,但闻是主子,就不问青红皂白扑倒在脚下,这种表现,殊不足凭。再有,围绕王之明南来,是否存在政治阴谋?不大像。高起潜是出于奇货可居,一旦探得不利,即起杀心,反而可证其除一点私心,之外并无深图。至于高梦箕,他一是对王之明乃真太子盲目不疑,二是怀抱愚忠,以保护先帝血胤自任,归案后虽经酷刑,仍对“假冒欺隐至死不认”[85],且仰天叹息:“我为无赖子(指王之明)所误。然一念痴忠,天地可鉴也。”[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