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三十岁即成活佛”及受封齐王等语,还列有欺佛、泄露天机等十五款大罪。[12]俨若一方教主,无稽之至;略微靠谱的,可能是“三十岁即成活佛”一句,只是“活佛”两个字需要换成“疯癫”。
这些胡涂乱抹、一无足信的文字,便是本案全部物证。北镇抚司掌刑指挥佥事许世蕃以其上奏,得旨:大悲妖言无忌。被擒之日,即有匿名文帖与相炤应。岂是风(疯)癫野僧?这审供未尽奸情,着拿送镇抚司,严刑密审具奏。钦此。[13]
一句话:不满意,发回重审。不满意的原因,一是我们已知的,大悲就擒前有公开谋反言论,现在以此为理由,驳回仅以其为疯癫的狱词。另一原因先前我们没有讲到,那是一个很奇怪的情节:大悲刚刚被捕,外面就有人给他投了一张匿名字条,而字条又恰恰落于官方之手。内容秘而不宣,各书无一有载,但推测必与“谋反”有关。换言之,审讯只得出“疯癫”的结论,这张字条却恰好可以推翻这个结论。
唯一的问题:不知真假。大悲是否真有同志与其串联?抑或根本没有这样的人,帖子纯属假造?